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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公布:市、区精神专科医院全部开设心理门诊

发布时间:2025-06-26 10:33:28 | 来源:中国网心理中国 | 作者:辛理

6月24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方案》涵盖了四大重点任务及其措施,包含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和强化服务宣传和引导。

《方案》要求上海市、区精神专科医院全部开设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睡眠门诊(睡眠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加强儿少精神科门诊、儿童行为发育门诊和儿少精神科病房设置。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开设中医科门诊。推动精神卫生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加强精神心理相关专科集群建设。推动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方案》要求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促进精神障碍急慢分治,落实分级诊疗。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医院-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加强对精神障碍社区养护机构的技术支持。

《方案》支持规范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举报和投诉机制,建立健全从业机构诚信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

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方面来看,《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心理热线服务效能,推进心理援助与有关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心理热线与高等院校、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展开合作,探索电话心理咨询、线上心理陪伴、AI心理互动等多种服务方式融合,同时依托市、区两级精神专科医院,夯实市、区两级的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专业技术平台。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市心理康复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本市精神心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精神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控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5〕93号)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6月4日

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本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心身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5〕9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的质效,优化以心理健康需求为导向、布局和能级更加合理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发展“资源配置合理、技术支撑有力、社会服务高效、公众管理自主”的服务模式,推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精神心理服务。

二、行动范围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下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精神专科资源配置和布局。持续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市、区精神专科医院全部开设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睡眠门诊(睡眠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加强儿少精神科门诊、儿童行为发育门诊和儿少精神科病房设置。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开设中医科门诊。推动精神卫生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加强精神心理相关专科集群建设。推动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2.加强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建设,落实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加强亚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深化特色专科内涵。争创国家精神医学专业质控中心,依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建上海市心理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协调和技术支持。依托市神志病研究所,加强精神卫生中医特色技术与方法研究。

3.发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通过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服务托管和技术合作等形式,提高精神心理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支持中医神志病科优势专科联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精神类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促进精神障碍急慢分治,落实分级诊疗。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医院-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加强对精神障碍社区养护机构的技术支持。

4.规范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精神心理服务,加强对精神科诊所等机构的指导。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举报和投诉机制,建立健全从业机构诚信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发挥本市地方标准《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规范》对行业发展的指引作用。

(二)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5.充分发挥心理热线服务效能。推进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应用,完善制度和标准,优化接听流程,加强培训和人员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公众知晓度和使用率。推进心理援助与有关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优化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流程,规范线上心理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疏导、支持和危机干预服务。支持心理热线与高等院校、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展开合作,探索电话心理咨询、线上心理陪伴、AI心理互动等多种服务方式融合,提供更加丰富、高效和个性化的心理支持。

6.推进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依托市、区两级精神专科医院,夯实市、区两级的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专业技术平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干预长效机制。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装备、培训、演练和督导,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综合性医院急诊室、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辅导室)、基层派出所、综治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对心理危机的识别和预警能力。探索建设心理危机干预实训基地,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提升危机干预队伍实战技能,做好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三)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7.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从事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药师、护士、心理治疗技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和心理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本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强各区、各有关医疗机构人员配置,落实本市精神科(助理)医师配置指标任务。落实国家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按规定申请增加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围”。持续完善本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鼓励开展中医药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8.加强基层社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社区精神疾病防治专业人员的配置,根据服务患者数及时增配专职精防医生。对社区全科医师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其心身医学服务技能。开展各类的培训和技能比赛,提升基层社区精防团队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能力。对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骨干进行全覆盖培训。探索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

9.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开展市、区两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人员储备和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联合演练,提升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整体实战能力。加强市心理热线962525人员配备,统一培训标准和规范,重点提升心理危机来电干预能力。支持心理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心理健康服务。

(四)强化服务宣传和引导

10.做好主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双相障碍日”“世界自闭症日”“525心理健康节”“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主题日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向市民群众普及规范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素养监测。

11.建立科普专家库和开展主题巡讲。建立市、区心理科普专家库,组织专家定期“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巡讲工作,针对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技能。逐步将主题巡讲纳入各区和有关医疗机构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鼓励相关行业组织以及学术团体积极参与开展巡讲。培养心理健康科普优秀人才。

12.打造心理健康促进品牌。以“宛平南路600号”系列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普品牌为核心,带动全市其他心理健康科普品牌建设,开发心理健康主题科普文创等产品,探索打造集科普、休闲、学习、交流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文化体验和科普场所,吸引不同年龄层次群体关注心理健康。支持有关专业机构与新闻媒体、文化艺术机构、传播机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与学术交流,打造心理健康促进的城市品牌。

四、组织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源统筹协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将本市工作与健康上海行动、本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政策合力;加强监测与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推动解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目标实现,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等要组织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