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诺敏:建议完善孤独症等心智障碍者成年监护体系
发布时间:2024-03-14 11:12:51 | 来源:中国网心理中国 | 作者:郝岩 徐林中国网心理中国3月14日讯(郝岩 徐林)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心智障碍者等群体成年监护工作的落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主任诺敏提出了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主任诺敏(受访者供图)
诺敏介绍,我国约有1200万至2000万心智障碍者,主要包括智力发育迟缓、唐氏综合征、孤独症谱系障碍、脑性麻痹伴随智力障碍等人群,他们大多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类特殊需要人群的照护压力都担在了他们家长身上,而这些家长大部分已处于老年阶段。随着社会发展,现代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和照护义务时,这些人群既需要在与其权益有关的重要决策上获得他人协助或支持,也需要在照护上得到支持或安置,而这也必然涉及其生活各方面的相关财务管理问题。”诺敏说。
诺敏指出,目前我国心智障碍者成年监护工作主要面临三大挑战:监护、照护、特殊需要信托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缺少对监护工作的监督体系和管理规范;基层民政部门和社区在承担法定监护责任时缺乏操作指南,导致公共监护难以落实。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由此,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意定监护构成了我国现有的成年监护制度,心智障碍者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但是,指定监护人是否能够合理地行使监护权,来保障心智障碍者的生活品质,维护被监护人的最大权益,且按照民法典要求“最大程度尊重其意愿”,这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缺乏监督机制的保障,指定监护等就很难发展且发挥有效作用。”诺敏说道。
针对这些问题,诺敏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民政部门联合残疾人联合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围绕《民法典》监护制度,出台相关的规范要求和监督机制;
二是政府牵头成立成年监护委员会,加大对社会监护组织的扶持,促进监护服务的职业化和社会化;
三是发展政府认可的监护监督机构,加强对社会监护责任主体的监督;
四是要求政府主责部门制定基层单位法定监护服务的规范要求,并进行监护业务培训,完善兜底监护网并提高服务质量。
诺敏表示,“多方面共同作用才能保障监护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帮助心智障碍群体平等有尊严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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