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名代表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 确定成案进入国家立法程序视野
发布时间:2026-03-13 10:46:44 | 来源:中国网心理中国 | 作者:邢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心理健康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 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
中国网心理中国3月13日讯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吕世明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心理健康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网记者了解到,吕世明等33名代表提出,心理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治理问题。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现行精神卫生法侧重于精神障碍诊疗康复服务,对心理健康促进内容覆盖不足。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确立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分级分类的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体系,完善行业规范和保障机制等。
“心理健康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吕世明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对新时代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心理健康已经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吕世明认为,心理健康问题不仅具有重要性,还兼具普遍性。他认为:“从考试焦虑、职场压力,到突发事件后的情绪波动,都属于心理健康范畴。这些问题若不及时疏导,可能演变为严重的精神伤害。同时,心理健康问题不应被污名化或过度解读,而应被视为一种需要被关注、被疏导的普遍状态。”
对此,吕世明建议通过立法,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他表示,应推动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覆盖预防、干预、服务、保障等全链条;同时应明确职责,通过法律明确各级政府、教育、医疗、社区等主体的责任,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应建立服务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构建覆盖全民的心理健康促进体系;不断强化危机干预,设立心理健康领域的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到“未雨绸缪”,而非“事后补救”。
事实上,心理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吕世明表示,心理健康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一个心态健康、情绪稳定的劳动者,更有可能高效工作、理性决策、创造价值。同时,心理环境影响社会生产力,无论是工厂工人、科研人员还是管理者,良好的心理状态都有助于提升工作质量、减少失误、促进协作。心理健康服务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投资,通过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减少社会矛盾和医疗负担,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据华夏时报消息,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广东代表团提出的15件议案均被大会确定成案,《心理健康促进法》赫然在列。这意味着,这部关乎亿万人内心世界的法律,已经正式进入国家立法程序的视野。
记者了解到,吕世明曾重点关注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对于关注和推动的领域有所转变拓展,吕世明如是说道,这一转变并非脱离原有关注领域,而是基于对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深入思考。从无障碍环境等领域到心理健康等领域的延伸,体现了从“物理环境的包容”迈向“心理环境的关怀”的升级,这是社会发展层次提升的体现。(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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